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6月28日,教育部提醒考生及家长要认准官方权威渠道,不相信所谓的“内部指标”“特殊渠道”,认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其他教育形式之间的区别,不要将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防止志愿被他人篡改。
“一些不法分子受经济利益驱使,利用考生和家长的急切心理,散布虚假信息、贩卖制造焦虑,针对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环节实施诈骗,严重扰乱考试招生秩序。”教育部结合近年来个别地方出现的一些虚假诈骗情况,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咨询有关信息,勿存侥幸心理、勿信不实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如果遭遇诈骗事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认准官方权威渠道,“小道消息”不可信
(相关资料图)
教育部表示,近年来,一些社会机构和个人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有关涉考涉招信息,存在政策解读不准确、信息提供不真实等问题,有的甚至通过假冒、仿冒高校和招生考试机构的官方网站、公众账号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迷惑考生和家长,实施诈骗,严重扰乱考试招生秩序。
据悉,教育部已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实施2023高考护航行动,开展“点亮权威考试招生机构官网标识”专项行动,已协调有关互联网平台对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了权威标识,便于广大考生和家长识别,获取正规的招生政策和服务信息。
此外,每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全国高等学校名单都会在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教育部官方网站“文献”栏目下的“全国高等学校名单查询”进行查询核实。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在网上查询高校招生信息时,要认准“官网”标识,谨防山寨账号或网站骗局。
了解高校招生政策,“特殊渠道”不存在
高校招生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态,声称“认识某某领导”“认识某某招办”,甚至通过伪造文件、私刻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假冒高校招生工作人员等,谎称可以“走后门”“搞特殊”,通过“内部指标”“机动计划”“计划外补招”“降分补录”等说法实施诈骗。
教育部“三十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中明确要求,“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省级招办不得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教育部提醒考生和家长,高校招生是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和学校招生章程等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有严格的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高校招生计划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指标”。高校在招生省份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会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不存在所谓内部降低分数“补录”“补招”的情况。正规的招生录取不会产生任何附加费用,凡是需要收取保证金、录取费、指标费的,一律不能相信。
认清不同教育区别,擦亮眼睛看仔细
教育部称,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急于上大学的心理,故意混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其他教育形式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国际合作办学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部分办学机构打着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幌子,实际招收其他教育形式的学员。
教育部强调,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均须通过高考招录。上述所谓的“录取通知书”不是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也不能进行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更拿不到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考生和家长要擦亮眼睛,认真辨别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其他教育形式,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进修方式。
做好个人信息防护,谨防志愿遭篡改
考生高考志愿是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恶意篡改将导致考生无法被心目中理想的高校录取。2021年7月,河北省衡水市高考考生周某(化名)及其家属到派出所报案,称发现自己的高考志愿被人篡改了,改成了比自己高考成绩低很多的院校。经立案侦查,结合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调取的登录日志,确定其同学吴某(化名)有重大嫌疑。经讯问,吴某称觉得周某平时影响了自己的学习,这样做是为了惩罚周某。吴某篡改别人高考志愿的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
律师和专家提醒,篡改高考志愿本质上是对考生受教育权的侵犯。从司法实践来看,篡改高考志愿的行为可能涉及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教育部提示,不要认为“无知者无畏”,不要以为事发了还能以“恶作剧”等理由搪塞,违法者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教育部也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号、考生号等个人信息和志愿填报系统密码等登录信息,不要泄露给他人,防止志愿被他人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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